2011年11月11日,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召开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,公布了“2011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”获奖企业。由集团公司报送的总院“高效煤粉工业锅炉技术推广应用”项目荣获“2011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”。
“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”征集评选活动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,旨在通过评选、表彰和交流,总结提炼先进经验,宣传推广优秀做法,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能力和水平,提升中央企业形象的活动。在今年的评选活动中,国资委共收集到来自74家中央企业选报的143份社会责任实践评选材料,经过专业机构参与对比选拔,64家中央企业的74项社会责任实践入选“2011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”,总院“高效煤粉工业锅炉技术推广应用”项目属于其中之一。
“高效煤粉工业锅炉技术推广应用”项目是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,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,结合集团公司节能环保与新能源板块的发展需要,策划组织的“奉献绿色能源•履行社会责任•助力企业发展”的行动。该行动以总院自主开发的高效煤粉工业锅炉技术推广为载体,采取点面结合、重点示范的方法,在全国13个省区的20个城市和2个大的矿区全面推广高效煤粉锅炉,提高了用能企业的能源使用效率,保证了企业绿色发展,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,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节能减排效果。
该项目是继2009年“煤炭科技万里行”项目荣获“2009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”之后,总院又一个获此殊荣的项目。连续获奖充分展示了总院作为煤炭行业科技型企业,在推进行业科技进步,大力倡导节能环保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。
总院办公室供稿